021-6226-3210

婚姻家事|闪婚遇“渣男”陷僵局,法官依法判离婚

婚姻家事|闪婚遇“渣男”陷僵局,法官依法判离婚

本案例同步发布《新民晚报》2020.5.1523

点击链接查看原文

https://paper.xinmin.cn/html/xmwb/2020-05-15/23/69020.html

同时欢迎关注本律所(婚姻家事)公众号:

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(Fanro-HunYinJiaShi



闪婚遇渣男陷僵局,法官依法判离婚


白领黄小姐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帅气的朴先生,双方初次见面便聊得很投机。朴先生声称在上海开贸易公司,主营酒类器具,自己父母和姐姐都在韩国长期居住,将来婚后可以在韩国、上海经商、居住。相处数月后,双方就去虹口区民政局领了结婚证,由于太仓促,黄小姐根本没敢和父母商量,心想等将来事业稳定了,有了孩子再和父母讲。


婚后,黄小姐辞去高薪工作,全身心投入丈夫的生意。双方租了一个商住两用的酒店式公寓,注册了淘宝店,精心打理线上、线下业务。但由于竞争激烈,生意一直不见好转。朴先生喜欢喝酒和泡吧,出手阔绰,经济越来越拮据,黄小姐很不喜欢朴先生的生活方式,双方矛盾增多,朴先生甚至还赶黄小姐走。


黄小姐提出离婚,遭朴先生拒绝。此时,黄小姐的父母又给黄小姐张罗介绍男朋友。实在走投无路,黄小姐只能请律师向法院起诉,要求与朴先生离婚。法院受理案件后,第一步送达就遇到障碍,从上海实有人口库中根本查询不到朴先生的在沪实际居住地址,起诉状送达到朴先生的老家户籍地址,由于没人被退回。法官打他电话,他说不同意离婚。


法官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,案件起诉到法院,一直折腾到半年后才正式开庭。开庭时,被告缺席没到庭。原告黄小姐及代理律师在庭审中,向法庭陈述了原被告双方感情破裂等事实,同时也告诉法庭黄小姐年龄较大,如婚姻不能尽快了断,按类似离婚案件拖延二三年,对黄小姐的人生势必造成影响。


最终,法官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,认为原被告感情出现问题后,被告一直躲避,甚至还恶意逃避责任,双方感情已经破裂,无和好的可能,判决双方离婚。黄小姐终于走出了这段令她不堪回首的婚姻。


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(23101201010282341

韩迎春律师(执业证号13101200711142563

每周六、周日(下午1时到下午6时)为固定接待免费咨询时间,其他时间当面咨询需提前预约

电话:4009204546

地址:普陀区常德路1211号宝华大厦1606室(轨交7号线、13号线长寿路站,6号口出来即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