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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动迁|继子隐瞒享受过福利分房,九旬老翁征收款能保住吗?

房产动迁|继子隐瞒享受过福利分房,九旬老翁征收款能保住吗?

本案例发表在《新民晚报》2023.11.10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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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子隐瞒享受过福利分房,九旬老翁征收款能保住吗?

91岁高龄的田老伯居住的房屋被征收了。因协商分割征收补偿款不成,田老伯无奈把继子李某一家告上了法院,并最终通过法院判决拿到全部征收补偿款。

 

田老伯和李女士于1981年再婚,当时13岁的李某为李女士和前夫所生。19845月,田老伯的单位为其家庭分配了一套公房(以下简称系争房屋),承租人为李女士,房屋受配人为田老伯、李女士和李某。田老伯膝下无子女,对李某视同己出。李某上学、找工作、结婚买房等所有费用开销,田老伯都全力支持。1994年李某和夏女士结婚,次年生有一子小李。1996年李某的单位为其分配了一套使用面积为25.1平方米的公房,房屋受配人为李某一家三口,但三人的户口仍留在系争房屋。19983月李女士因病去世,之后系争房屋承租人一直未变更。1999年李某将自己受配的公房出售,之后在本市购买了一套三居室商品房。后李某夫妇要求田老伯把系争房屋卖掉,以便为小李购房筹集资金,李某让田老伯和他们夫妇一起住,口头承诺保障田老伯居住至百年。田老伯没有答应,李某夫妇对田老伯的态度急转直下,2012年以后,李某一家就和田老伯断绝了往来,田老伯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主要由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关照。一提到李某,田老伯就伤心不已。

 

20213月,系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。同年48日,田老伯作为该户指定签约代表和征收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,拟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648万余元。李某委托他人传话给田老伯,要求获得全部征收补偿利益的四分之三。田老伯只是听说当年李某一家享受过福利分房,但李某不承认,而田老伯无法提供相关线索。因李某一家不配合,该户的征收补偿款始终无法领取。

 

田老伯找到我们咨询。我们给他梳理分析本案,认为根据他本人的叙述,判断李某当年应该是享受过福利分房,如果调查出该证据,则李某一家三口均应被排除系争房屋同住人身份。在李某一家不配合领款的情况下,田老伯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。法庭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,在缺乏相关线索且李某拒不承认有福利分房的情况下,田老伯的举证责任无疑增加了不少难度。田老伯委托我们代理本案提起诉讼后,我们即全面展开对李某福利分房的调查工作。因李某一家三口的户口在系争房屋没有迁出记录,无法从户口迁移路径调查其福利分房情况。我们为此调查走访了李某的工作单位,查询其个人档案,均未有其福利分房的信息记载,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。最后,我们在李某的曾经居住地走访,终于发现了当年李某受配公房的蛛丝马迹。通过走访当地物业公司,发现了李某曾居住的一套房屋为公房性质。我们据此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,持令调查的结果令我们格外兴奋,原来这套房屋就是当年李某一家三口分配的公房。

 

法庭上面对我方提供的李某一家三口曾享受过福利分房的证据材料,被告的任何否认和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。最终法庭认定三被告因曾享受过福利分房,不能被认定为系争房屋的同住人,无权享受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,判决系争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全部归属于田老伯一人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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